应科院教字〔2020〕23号
hbs02红宝石线路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
为进一步及时掌握教学运行动态,反馈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建议,了解学生自身学习情况,充分调动教与学两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建立良好的教风、学风。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 聘 用
第一条 聘用条件
1.思想素质好,能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学和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敢说真话;
2.学习认真,态度端正,成绩良好;
3.有较强的观察和感知力,善于捕捉信息和发现问题;
4.有一定的问题分析能力和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第二条 聘用程序
1.学生教学信息员各学院每学年初推荐一次;
2.每个班级按聘用条件遴选1名学习委员担任学生教学信息员。统一报给所在分院教务科统计,统计好后再报送督导室审核备案,后颁发聘书。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三条 学生信息员的职责
1.认真收集和传递教学工作信息,将广大同学对学校教学工作中的建议和意见及时反馈督导室;
2.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态度、教学手段、教学过程等各环节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3.对教学管理方面,包括教学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培养方法的制定与执行、专业课程的设置、教学活动的组织安排、教学质量管理等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4.及时反映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学风状况,出勤状况、课堂纪律、作业、考试情况等;
5.每月底填写《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表》;
6.积极主动做好督导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
1.各教学院教务科每学期定期召开一次学生教学信息员座谈会,了解教学状况和学生教学信息员的学习、工作情况;
2.各学院教务科每月底将《学生教学信息员信息反馈表》收集并交至质量监控中心;
3.将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的信息和建议归纳整理,及时反馈给相关院(部),并督促各相关院(部)及时处理;
3.每学年聘任期满,各学院教务科推荐各年级一名“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
4.学生教学信息员是广大学生切身利益的代表,学校将保护学生教学信息员的权益,对打击报复学生教学信息员、妨碍学生教学信息员意见反馈的部门或个人将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四章 奖 惩
第五条 对表现突出或有贡献的学生教学信息员学校给予适当的奖励,并作为学校各类评优评先优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六条 对未认真履行学生教学信息员职责的信息员或受过学校处分的学生信息员给予解聘。
第五章 附 件
第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质量监控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