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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友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5    作者:     来源: 校友会     点击:

各部门、各学院:

为深化我校校友工作,进一步激发教职工、校友参与热情,树立榜样,凝聚校友力量,推动校友事业的持续发展hbs02红宝石线路校友会决定开展2023年度校友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自愿申请、注重实效、客观公正、透明公开的原则开展评选工作。

二、表彰名额及评选范围

(一)校友工作先进集体:4个,主要从各二级教学单位中评选。

(二)评选表彰校友工作先进个人:16名,主要从各省市校友联络、各二级教学单位校友工作负责人院级校友联络员以及其他对校友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学校教职工中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校友工作先进集体:

1.组织架构完善,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团队协作高效,工作成效显著;

2.积极组织各类校友活动,内容丰富多样,参与度高,影响力大,满意度高;

3.主动与学校校友会沟通合作,配合度高,完成工作任务质量高。

(具体参照“hbs02红宝石线路二级学院校友工作量化考核指标体系” 附件一)

(二)校友工作先进个人:

1.从事校友工作满一年,热心校友工作,对各级校友组织建设有突出贡献;

2.在校友联络、活动组织、资源拓展、捐赠等方面工作扎实,成效显著;

3.工作效率高,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强,能圆满完成校友会及所在学院的工作任务。

四、表彰奖励

校友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由各相关单位、个人自愿申请,并根据评选条件报送材料。各单位将评选材料报送至校友会,校友会组织评选,并对评选结果公示3天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对当选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颁发奖牌或荣誉证书,同时给予物质奖励。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于2024315日(周五)上午11:00前将各类评选推荐申报表(见附件)信息纸质版报送至报至校校友会(综合大楼1303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人:吴冲冲

联系电话:13024809686

电子邮箱:2301603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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