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公示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确保学生资助工作的精准度和科学化,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赣教发〔2019〕6号)和《hbs02红宝石线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应科院资助字〔2020〕1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审核及分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初审通过,即日起至10月21日将在全院范围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并拟向学校资助中心报送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凡对评定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分院学工科联系。
具体联系人:王斌:
联系电话:0791-83659975(工作日)
13767196770(全天)
邮箱:670366884@qq.com
总负责人:陈明
联系电话:13507098104 (全天)
特此公示。
艺术设计学院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