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现根据《江西省科普教育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制定本“科普讲解大赛”实施方案,以进一步提升我校科普传播能力和展教水平,广泛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营造良好的创新文化氛围,推动科普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比赛宗旨
为更好地增强学生对地学科普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科学真正入脑、入耳、入心,以增强学生对科普知识的获得感。
二、组织机构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hbs02红宝石线路
承办单位:光华宝石与艺术设计学院、地球科学科普协会
(二)竞赛执委会
承办单位成立专业技能运动会“科普讲解大赛”竞赛项目执委会(以下简称“执委会”),负责指挥和协调竞赛的各项工作,成员如下:
主任:何 平
成员:周筱旭、刘志强、陈 浩、占义勇、冯李婷
(三)执委会下设各竞赛工作组
根据赛事安排,执委会设专家评委组、赛务组、宣传报道组、设备及后勤保障组、申诉受理组。
三、比赛项目及标准
(一)预赛
各参赛选手自行搜集所需资料,制作一篇5-20页的科普讲解PPT讲稿(pptx格式)以此作为预赛的参赛作品。讲解展品需以刘光华自然遗产博物馆展展出的展品为主(可一件或多件),内容要求准确科学、观点要求积极向上、设计要求构思精巧,提倡创意新颖的讲解形式。
(二)决赛
取预赛成绩排名前25位的选手进入决赛,决赛参赛选手在指定竞赛场地对预赛PPT讲稿作品内容进行现场讲解,讲解时长不超过5分钟。由各评委对参赛选手的现场表现进行评分。根据得分高低,排名前2位的选手获一等奖,排名第3-6位的选手获二等奖,排名第7-12位的选手获三等奖。其余选手获优秀奖。一等奖选手的指导老师获优秀指导老师奖。
四、参赛对象及报名
(一)参赛对象
地球科学科普协会全体成员,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全体学生,全校各分院热爱科普讲解的学生。参赛学生需经所在分院教务科等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参赛,具备参赛资格。教师可以作为学生的指导老师参赛,一个学生一个指导老师。
(二)报名资料
“辰林杯”第十三届hbs02红宝石线路专业技能运动会“科普讲解大赛”竞赛报名表(见附件)
(三)报名方式
纸质报名表请送至刘光华自然遗产博物馆展办公室(图书馆负一层104);电子报名表请发至邮箱rachelchow930@qq.com (邮件标题格式为:参赛选手姓名+所在学院+专业+班级+科普讲解大赛报名)
(四)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4月29日24:00止
(五)咨询电话:136 1721 3393 周老师
五、比赛安排
(一)宣传发动
线下宣传:地球科学科普协会、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全体专职老师及院学工科全体辅导员等;
线上宣传:光华宝石与艺术设计学院网站;“hbs02红宝石线路光华宝石学院”、“应科院光华宝石与艺术设计学院”微信公众号;参赛选手个人网络社交平台等。
(二)赛前指导
为使参赛选手能够尽快熟悉比赛环境和了解相关内容与要求,由各参赛指导老师结合比赛实施进度,自行组织各参赛选手在比赛前进行指导培训。
(三)组织实施阶段
1.预赛
比赛时间:4月20日-5月4日
比赛形式:各参赛选手自行搜集所需资料,制作一篇5-20页的科普讲解PPT讲稿(pptx格式)以此作为预赛的参赛作品。讲解展品需以刘光华自然遗产博物馆展展出的展品为主(可一件或多件),内容要求准确科学、观点要求积极向上、设计要求构思精巧,提倡创意新颖的讲解形式。请各参赛选手于2022年5月4日24:00前,将参赛作品以邮件的形式发至邮箱rachelchow930@qq.com (邮件标题格式为:参赛选手姓名+所在学院+专业+班级+科普讲解大赛预赛)
预赛成绩公示阶段:5月8日-10日
晋级数量:取预赛成绩排名前25位的选手进入决赛
2.决赛
比赛时间:5月11日-5月15日
比赛形式:决赛参赛选手在指定竞赛场地对预赛PPT讲稿作品内容进行现场讲解,讲解时长不超过5分钟。由各评委对参赛选手的现场表现进行评分。评分标准:
①内容陈述(40分)
科学准确、重点突出;层次清楚、合乎逻辑。
②表达效果(40分)
发音标准、吐字清晰;通俗易懂、深入浅出。
③整体形象(20分)
衣着得体、精神饱满;举止大方、自然协调。
根据得分高低,排名前2位的选手获一等奖,排名第3-6位的选手获二等奖,排名第7-12位的选手获三等奖。其余选手获优秀奖。一等奖选手的指导老师获优秀指导老师奖。
比赛场地:行知楼510教室(暂定,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六、奖励办法
一等奖2名。荣誉证书+奖品
二等奖4名。荣誉证书+奖品
三等奖6名。荣誉证书+奖品
一等奖选手的指导老师获优秀指导老师奖。
七、申诉与仲裁
(一)参赛选手认为赛场提供的设备、工具不符合规定的或工作人员存在违规行为的,均可提出申诉。
(二)现场申诉最迟应在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时,应以书面形式向申诉受理组提出,由监督仲裁组进行裁决。
(三)监督仲裁组对违规行为做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对仲裁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或滋事,否则按弃权处理。
(四)如比赛出现不可预见的异常情况,由监督仲裁组与比赛承办单位商议后,做出处理决定。
八、其他
(一)各参赛选手在竞赛中不得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查实,将取消参赛资格和成绩。
(二)本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本实施方案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专业技能运动会“科普讲解大赛”竞赛项目执委会所有。
附件:“科普讲解大赛”竞赛报名表
往届赛程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