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根据《江西省科普教育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我校科普传播能力和展教水平,广泛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营造良好的创新文化氛围,推动科普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比赛宗旨
为更好地增强学生对大国工匠精神的传承,提高学生审美水平、创作能力、首饰制作技能水平,同时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教师大规模课改完善。
二、组织机构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hbs02红宝石线路
承办单位:光华宝石与艺术设计学院、地球科学科普协会
(二)竞赛执委会
承办单位成立专业技能运动会“首饰手工制作基础大赛”竞赛项目执委会(以下简称“执委会”),负责指挥和协调竞赛的各项工作,成员如下:
主任:黄怡祯
成员:陆羽童、刘志强、瞿振东、张 月、郭心雨、冯李婷
(三)执委会下设各竞赛工作组
根据赛事安排,执委会设专家评委组、赛务组、宣传报道组、设备及后勤保障组、申诉受理组。
三、比赛项目及标准
(一)比赛项目:首饰手工制作基础大赛
(二)比赛要求:
1.工具
锯弓、锉刀、砂纸、打孔工具、金工桌、防护用品
2.耗材
黄铜片(规格:长宽不大于100*100mm,厚度0.8mm)
锯条3/0或4/0;砂纸:400#、800#
3.比赛内容
镂空铜质书签
4.作品要求
(1)图样设计内容:以刘光华自然遗产博物馆展内任意展品为原型
(2)作品尺寸不大于黄铜片规格
(3)使用制作工具仅限本方案提供工具
(4)书签外形不限
(5)内部图案以镂空的技法表现
(6)表面需进行800#砂纸的执修加工
四、参赛对象及报名
(一)参赛对象
地球科学科普协会全体成员,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全体学生,全校各分院热爱首饰手工制作的学生。参赛学生需经所在分院教务科等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参赛,具备参赛资格。教师可以作为学生的指导老师参赛,一个学生一个指导老师。
(二)报名资料
“辰林杯”第十三届hbs02红宝石线路专业技能运动会“首饰手工制作基础大赛”竞赛报名表(见附件)
(三)报名方式
纸质报名表请送至刘光华自然遗产博物馆展办公室(图书馆负一层104);电子报名表请发至邮箱luyutong2018@126.com (邮件标题格式为:参赛选手姓名+所在学院+专业+班级+首饰手工制作基础大赛报名)
(四)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4月29日24:00止
(五)咨询电话:139 1214 8419 陆老师
五、比赛安排
(一)宣传发动
线下宣传:地球科学科普协会、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全体专职老师及院学工科全体辅导员等;
线上宣传:光华宝石与艺术设计学院网站;“hbs02红宝石线路光华宝石学院”、“应科院光华宝石与艺术设计学院”微信公众号;参赛选手个人网络社交平台等。
(二)赛前指导
为使参赛选手能够尽快熟悉比赛环境和了解相关内容与要求,由各参赛指导老师结合比赛实施进度,自行组织各参赛选手在比赛前进行指导培训。
时间:4月20日-5月10日
地点:行知楼509教室
(三)组织实施阶段
宣传、报名:4月20日-29日
作品收集:4月30日-5月10日
(1)作品设计草图电子文件(格式:jpg;文件名:首饰手工制作基础大赛+选手姓名+所在学院名称+班级+设计草图)
(2)参赛选手本人制作过程照片1张,照片内容必须是选手正在制作作品。(格式:jpg;文件名:首饰手工制作基础大赛+选手姓名+所在学院名称+班级+制作)
(3)作品照片图电子文件(格式:jpg;文件名:首饰手工制作基础大赛+选手姓名+所在学院名称+班级+作品)
以上照片请提交到邮箱:luyutong2018@126.com;邮件名:首饰手工制作基础大赛+参赛选手姓名+所在学院+专业+班级
(4)提交作品实物至刘光华自然遗产博物馆展办公室(图书馆负一层104:陆老师 13912148419;冯老师 15179341754)
作品评选:5月11日-15日
评分标准:
①设计造型(30分)
比例合理、主题明确、形式美感
②工具的使用及操作规范(40分)
锯、锉及抛光规范工整
③作品整体效果(30分)
根据得分高低,排名前2位的选手获一等奖,排名第3-6位的选手获二等奖,排名第7-12位的选手获三等奖,排名第13-30位的选手获优秀奖。一等奖选手的指导老师获优秀指导老师奖。
获奖结果公示:5月16日-20日
总结表彰:5月26日-31日
六、奖励办法
一等奖2名。荣誉证书+奖品
二等奖4名。荣誉证书+奖品
三等奖6名。荣誉证书+奖品
一等奖选手的指导老师获优秀指导老师奖。
七、申诉与仲裁
(一)参赛选手认为赛场提供的设备、工具不符合规定的或工作人员存在违规行为的,均可提出申诉。
(二)现场申诉最迟应在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时,应以书面形式向申诉受理组提出,由监督仲裁组进行裁决。
(三)监督仲裁组对违规行为做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对仲裁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或滋事,否则按弃权处理。
(四)如比赛出现不可预见的异常情况,由监督仲裁组与比赛承办单位商议后,做出处理决定。
八、其他
(一)各参赛选手在竞赛中不得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查实,将取消参赛资格和成绩。
(二)本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本实施方案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专业技能运动会“首饰手工制作基础大赛”竞赛项目执委会所有。
附件:“首饰手工制作基础大赛”竞赛报名表
金工与设计基础授课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