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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辰林杯”第十三届hbs02红宝石线路专业技能运动会“2022最美校园我来拍”摄影摄像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04-27 [来源]: [浏览次数]:

为提升我校教学质量,提高师生专业技能水平,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推进课程改革和教学改革,培养学生团队精神和实践创新能力。根据《“辰林杯”第十三届hbs02红宝石线路专业技能运动会实施方案》的总体安排,现举办专业技能运动会“2022最美校园我来拍”摄影摄像大赛。为确保竞赛顺利进行、取得实效,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竞赛宗旨

为生动记录师生员工精神风貌,丰富师生员工精神文化生活,激发师生员工艺术创作热情,让广大师生通过镜头的独特视角领略校园风光之美、人文之美、精神风貌之美,增强师生关爱学校建设发展的自豪感、认同感和归属感。

二、组织机构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hbs02红宝石线路

承办单位:光华宝石与艺术设计学院

(二)竞赛执委会

承办单位成立专业技能竞赛“2022最美校园我来拍”摄影摄像大赛项目执委会(以下简称“执委会”),负责指挥和协调竞赛的各项工作,成员如下:

主 任:光华宝石与艺术设计学院 李福全 常务副院长

副主任:新媒体专业教研室主任 余玮

成 员:陈佳琪、徐皓灵、杨昆昆、侯强强、吴林荣(专职教师)

(三)执委会下设各竞赛工作组

根据赛事安排,执委会设专家裁判组、赛务组、会务组、宣传报道组、设备及后勤保障组、申诉受理组。

三、竞赛项目及标准

(一)竞赛项目

“辰林杯”第十三届hbs02红宝石线路专业技能运动会“2022最美校园我来拍”主题摄影摄像大赛。

(二)竞赛标准

1.主题性:作品主题内容要求思想健康、积极向上,同时要求参赛作品名称、介绍、内容相符合(30%)。

2.技术性:取景、构图、曝光、色调、清晰度符合摄影摄像基本要求,色彩和谐,构图比例协调(30%)。

3.创造性:作品表现形式新颖,构思独特,作品能够通过形象化的摄影摄像语言符号和创新立意来诠释作品主题(20%)。

4.表现力:作品风格突出,拍摄视角独特,手法新颖(20%)。

四、参赛对象及报名

(一)参赛对象

全校师生。

(二)报名时间

作品提交截止日期:05月 30日。

(三)报名方式

将参赛作品以压缩包形式提交至邮箱278673434@qq.com,邮件及压缩包统一命名格式为:2022最美校园我来拍摄影大赛+姓名+班级(部门)+电话号码。

(四)参赛要求

1.寻找校园生活中2022最美的瞬间,可以是教育教学类(表现教师教学、学生上课的场景)、教育设施类(能体现学校现代化建设投入)、校园风光类(表现学校的优美风景、校园文化的突出亮点和宝石学院展厅风采)、校园活动类(表现学校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多彩课堂、社团活动等)、校园人物类(表现校园生活中人物)校园生活类(表现校园生活中的吃、住等业余生活的场景),作品内容健康向上,立意新颖,体现学校人文气息,具有思想性与人文性。

2.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原创,且不得使用在其他赛事提交过的作品,严禁剽窃、抄袭。如果发现雷同,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3.参赛作品不能经过诸如Photoshop、CDR等软件加工改变现实原貌。

4.每位参赛选手作品数量不限,评奖时原则上一个参赛者不能评2份及以上奖项。

5.摄像作品需提交JPG格式的电子稿,图像文件大小不低于3M,摄影作品需提交MP4格式电子稿,摄影器材不限,可采用单反相机、卡片式相机、手机等。

(五)报名资料

1.报名表(表上“本人承诺”处须本人签名)。

(六)咨询电话

15559608786

五、竞赛安排

(一)宣传发动

学院根据比赛项目的要求,组织选手进行培训、初赛,并推荐优秀选手报名参加竞赛。

扩大竞赛活动的参与面,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各类媒体,持续开展专业技能竞赛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专业技能竞赛促进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防控疫情

根据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对竞赛全过程的动态管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切实做好场地和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竞赛活动安全有序。

(三)成绩公布

执委会对选手成绩进行复核,竞赛最终成绩于6月30日在网站(http://www.jxcsedu.com/)公布。

六、奖励办法

一等奖 2 名。荣誉证书+奖品

二等奖 4 名。荣誉证书+奖品

三等奖 6 名。荣誉证书+奖品

优秀奖若干名。

七、申诉与仲裁

(一)参赛选手认为赛场提供的设备、工具不符合规定的或工作人员存在违规行为的,均可提出申诉。

(二)现场申诉最迟应在竞赛结束后1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时,应以书面形式向申诉受理组提出,由监督仲裁组进行裁决。

(三)监督仲裁组对违规行为做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对仲裁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或滋事,否则按弃权处理。

(四)如竞赛出现不可预见的异常情况,由监督仲裁组与竞赛承办单位商议后,做出处理决定。

八、其他

(一)各参赛选手在竞赛中不得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查实,将取消参赛资格和成绩。

(二)本竞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本实施方案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光华宝石与艺术设计学院专业技能竞赛组委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