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校教学质量,提高师生专业技能水平,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推进课程改革和教学改革,培养学生团队精神和实践创新能力。根据《“辰林杯”第十三届hbs02红宝石线路专业技能运动会实施方案》的总体安排,现举办专业技能运动会炫彩应科—网络媒介页面设计大赛。为确保竞赛顺利进行、取得实效,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竞赛宗旨
为生动记录师生员工精神风貌,丰富师生员工精神文化生活,激发师生员工艺术创作热情,让广大师生通过镜头的独特视角领略校园风光之美、人文之美、精神风貌之美,增强师生关爱学校建设发展的自豪感、认同感和归属感。
二、组织机构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hbs02红宝石线路
承办单位:光华宝石与艺术设计学院
(二)竞赛执委会
承办单位成立专业技能竞赛炫彩应科—网络媒介页面设计大赛项目执委会(以下简称“执委会”),负责指挥和协调竞赛的各项工作,成员如下:
主 任:李福全 光华宝石与艺术设计学院常务院长
副主任:伍雪 数字媒体教研室主任
成 员:项黎旸、曾兰建、龙秀明、段彦彦、王晓群、邓珂、黄鹤、喻思思、谢玉萍、罗丹玲、杨佳、胡康佳、王宗楠(专职教师)
(三)执委会下设各竞赛工作组
根据赛事安排,执委会设专家裁判组、赛务组、会务组、宣传报道组、设备及后勤保障组、申诉受理组。
三、竞赛项目及标准
(一)竞赛项目
“辰林杯”第十三届hbs02红宝石线路专业技能运动会网络媒介页面设计大赛。
1、作品内容以《炫彩应科—校园网络媒介页面设计》为主题,为了提高学生网络技术水平,调动学生动手制作网页的热情和创新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创造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氛围,为推动学校信息化建设和提高学校网站整体建设水平作贡献。设计内容包含:各分院APP、公众号、小程序等,多方面展示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办学育人特色、科研创新成果,记录青春、传递正能量、塑造新形象。
2. 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合法拥有者,提倡原创,严禁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并由参赛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学生根据作品类型自选软件进行界面设计。(如:PS、AI、DW、墨刀等)
4. 作品提交格式为:JPEG、TIFF、PDF格式,文件夹内应该包含报名表及作品。
5、参赛作品数量:5-6张设计图。
(二)竞赛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参照相关标准)
1.主题性:内容积极健康,信息数据充实、准确,主题突出、能围绕一个主题及相关内容进行设计;(30%)。
2.技术性:浏览页面时无错乱,无因布局不合理而出现的表格错位情况;界面内各个元素搭配合理,色彩协调,图片、动画、脚本等使用得当;(30%)。
3.创造性:界面结构、页面效果、使用技术等具有创新和创意。(20%)。
4.表现力:所选用的技术能有效地为页面服务,无对页面没有用处的技术点;能充分考虑实际应用,能有效控制非必要的数据量,便于实际发布和投入使用;(20%)。
四、参赛对象及报名
(一)参赛对象
全校师生。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5月10日。
(三)报名方式
以班级为单位报名,班级汇总表上报学院网络媒介页面设计大赛项目执委会进行汇总。
(四)报名资料
1.报名表(表上“本人承诺”处须本人签名、“单位意见”处须参赛单位盖章)。
2.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照。
(五)咨询电话
喻老师,18779100087。
五、竞赛安排
(一)宣传发动
各有关学院根据比赛项目的要求,组织选手进行培训、初赛,并推荐优秀选手报名参加竞赛。
扩大竞赛活动的参与面,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各类媒体,持续开展专业技能竞赛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专业技能竞赛促进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防控疫情
根据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对竞赛全过程的动态管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切实做好场地和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竞赛活动安全有序。
(三)赛前培训
为使参赛选手能够尽快熟悉竞赛环境和了解考核大纲相关内容与技能要求,由执委会结合竞赛实施进度组织各参赛学院在赛前熟悉场地设施设备及免费提供安全培训、比赛规则讲解。
时间:2022年4月30日
地点:行知楼画室2(5楼)
(四)组织实施阶段(根据项目特色、实施能力确定赛制)
本次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二个阶段进行,由执委会组织命题专家按照技术文件命题。
1.初赛,采用实际操作竞赛进行,初赛成绩由高至低排名,取前25—30名选手进入决赛。
时间:2022年5月10日
地点:行知楼画室2(5楼)
2.决赛,以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
时间:2022年5月17日
地点:行知楼画室2(5楼)
3.成绩公布
执委会对选手成绩进行复核,竞赛最终成绩于5月30日在网站(http://www.jxcsedu.com/)公布。
六、奖励办法
一等奖2 名。荣誉证书+奖品
二等奖4 名。荣誉证书+奖品
三等奖6 名。荣誉证书+奖品
优秀奖若干名。
七、申诉与仲裁
(一)参赛选手认为赛场提供的设备、工具不符合规定的或工作人员存在违规行为的,均可提出申诉。
(二)现场申诉最迟应在竞赛结束后1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时,应以书面形式向申诉受理组提出,由监督仲裁组进行裁决。
(三)监督仲裁组对违规行为做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对仲裁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或滋事,否则按弃权处理。
(四)如竞赛出现不可预见的异常情况,由监督仲裁组与竞赛承办单位商议后,做出处理决定。
八、其他
(一)各参赛选手在竞赛中不得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查实,将取消参赛资格和成绩。
(二)本竞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本实施方案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网络媒介页面设计大赛专业技能竞赛组委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