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成诚信的习惯,以信取人。内诚于心,外信于人,以信取人,做诚实守信的大学生。讲求信用,承诺的事一定兑现;与人交往中以诚相待,没有欺诈。以诚信的标准要求自己,以诚信的态度影响别人,坚持诚信做人。
龚思佳,女,汉族,群众,出生于2004年5月,于2022年入学hbs02红宝石线路,是音乐学院22本音乐学2班的一名学生。现任音乐学院校风校纪纠察队办公室负责人。曾荣获“优秀班级负责人”、“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文明之星”、“悦享读书时”活动二等奖、“扬帆起航”优秀个人等荣誉。
自2022年入学以来,龚思佳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踏实、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在思想、学习、生活、个人实践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在与人交往时,她诚实待人,遵守承诺,不撒谎、不作假。赢得他人的尊重和信任,建立起了良好的人际关系。在工作中,她恪尽职守,诚实守信,不隐瞒错误,不推卸责任。
她热爱生活,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生活习惯,也养成了诚信的好习惯,具有团体意识,热爱班集体,关心同学,文明爱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信为人,做到举止有礼。诚信是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品质,一个人不会因为失去一点利益就一无所有,却会因为丢失诚信就彻底失去他人的信任。
诚信不仅是一种道德品质,更是一种生活方式。它要求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言行一致,遵守规则,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她相信:机遇总伴随着有准备的人。因此她时时刻刻提高自己的素质以迎接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