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新时代高教40条)《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质量22条)《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加强学习过程管理,严格过程考核,学校决定进一步规范课程过程性考核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适用范围
培养方案中的全部课程
二、实施时间
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开始实施
三、考核要求
1.建立以过程性考核为主的学生考评制度,学生修读课程成绩由平时成绩(即过程性考核成绩)和期末成绩综合评定。平时成绩占比不低于40%。
2.加大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改革力度,积极开展探究式、启发式、互动式、研讨式、混合式教学,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3.注重课上课下相结合的教学全过程考核,除对学生考勤外,每门课程应采取3种及以上过程性考核形式。
四、过程性考核形式
1.学生考勤:任课教师记录学生上课时的出勤情况,原则上每学期每个班级应考勤10次以上,上课次数少于10次的按实际次数考勤。
2.平时作业:授课教师应根据《hbs02红宝石线路本科教学教师批改作业及辅导答疑基本要求》(应科院教字〔2020〕6号)布置作业。要求作业布置适量,精心设计,及时批改、及时反馈,严把作业质量关,确保平时作业成绩的准确性。
3.综合性大作业:根据课程教学安排而专门设计的综合性大作业。由于课程性质的不同,综合性大作业可以采取课外阅读、专题学术论文、专题调研报告、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
4.学习笔记:学生对课程讲授内容进行记录和整理,任课教师对学生的笔记进行批阅。
5.课堂表现:组织学生对课程的重点、难点或部分专题内容通过课堂讨论或进行课堂提问等形式开展师生互动、生生互动,教师可根据学生的表现情况评定成绩。
6.阶段性测验:包括期中考试、单元测验或随堂考试等。
7.团队作业:将学生组成若干个学习小组,由教师设定学习任务,小组成员通过互助合作来完成学习任务,最终由教师对每个学习小组完成任务情况进行总成绩评定。各小组再根据成员贡献大小自行评定每位成员的成绩。
8.教学实践活动:结合教学内容组织学生开展课内外实践活动,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运用。教师可根据学生在活动中的综合表现、知识掌握情况、知识运用程度及动手能力等进行成绩评定。
9.其他方面:教师可根据课程特点设计其他行之有效的过程性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
五、任课教师的职责
1.课程组教师共同研究制定本门课程过程性考核实施细则,明确过程性考核的形式、内容和要求,规定过程性考核时间进度,提出课程过程性考核各种形式的考核要求、评分标准与评分比例,报教研室审批。
2.开课初期将课程过程性考核的形式、内容和要求等告知学生。
3.按课程过程性考核要求布置考核内容,督促学生按时完成考核内容。
4.批改作业、组织专题讨论、组织教学实践、开展阶段性测验、查阅学生课堂笔记等,并客观、准确、公正地评定成绩。
5.课程结束后,教师按平时成绩与期末考试成绩计算学生修读该课程总评成绩,并通过教务系统提交成绩。
六、政策支持
实施过程性考核的优秀课程给予一定的教学工作量补贴。
七、相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负责各门课程的跟踪检查和全面管理。跟踪检查课程的教学情况、过程性考核落实情况和成绩评定情况。学期末将课程教学情况及教学效果反馈至教务处(督导室)。
2.教务处(督导室)将在每学期期中、期末教学检查中,重点抽查各门课程过程性考核资料的批改和成绩评定情况。
3.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组织相关任课教师认真研究,合理考核学生成绩,科学评价教学效果,促进学生自主学习,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
八、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